氢燃料电池汽车网 1月14日消息,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河北、河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为第二批示范城市群。
据悉, 此次获批的河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是由张家口市牵头,联合河北省唐山市、保定市、邯郸市、秦皇岛市、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内蒙古乌海市、上海市奉贤区、河南省郑州市、山东省淄博市、聊城市、福建省厦门市等13个城市组成。 4年示范期内,河北省城市群将推广各类型燃料电池汽车7710辆。其中,牵头城市张家口市将推广各类型车辆1130辆,氢能主要来源为可再生能源制氢,实现“绿电”制备“绿氢”,氢能利用全过程零排放。
另据大河报·大河财立方报道,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包含河南省郑州市、新乡市、开封市、安阳市、洛阳市、焦作市,上海市嘉定区、奉贤区、上海自贸区临港片区,河北省张家口市、保定市、辛集市,山东省烟台市、淄博市、潍坊市,广东省佛山市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2021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启动新一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通知》要求河北、河南省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示范应用统筹协调机制,推动牵头城市人民政府不断提升示范应用水平,加快形成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通知》还要求河北、河南省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定牵头责任部门,加强燃料电池汽车运行安全监管,制定相关应急预案;要充分依托全国范围内产业链上优秀企业实施示范,立足建立完整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国内大循环,切实避免地方保护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合理确定示范目标,探索合理商业模式,加强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管理,防止出现车辆闲置等现象。示范应用工作实施中如遇问题,应及时向五部门反映。
来源:张家口市氢能与可再生能源研究院、大河财立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