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产业

《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

字号+ 作者:李华 来源: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网 2020-10-21 10:50 点击量()

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网 10月21日消息,日前,大连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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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网   10月21日消息,日前,大连市政府官网发布了《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为充分发挥我市创新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加快“大连市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推动我市氢能产业全产业链协调发展,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总体要求,以“两先区”建设为统领,紧跟全球氢能产业发展前沿,以技术突破和产业培育为主线,以试点示范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以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推广应用、以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壮大,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拓展延伸氢能产业链,积极布局氢燃料电池及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大规模场地作业机械车辆、船舶、机车、分布式电站等成套装备产业,着力打造研发创新、知识产权、标准体系、生产制造、试点示范、设施建设、商业运营协同发展的氢能产业高地,引领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聚集创新资源要素,统筹产业发展,组织有关部门协同建立氢能产业鼓励、审批机制,完善相应政策、法规、制度、标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注重技术突破。跟踪国际氢能产业先进技术,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制定氢能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图,加快研制氢能产业核心零部件和整机装备,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深度融合。

  (三)坚持有序发展。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统筹优化氢能项目布局,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防止盲目布点和重复建设,重点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和建设重大项目。

  (四)开展试点示范。先期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场地作业机械车辆、港区船舶、分布式氢能电站适用场景应用示范,通过试点示范加速基础设施建设和氢能产业化、商业化进程,进一步拓展氢能应用领域。

  三、发展目标

  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示范、产业培育,基本形成完备的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产业体系;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加氢设施网络较为完善,氢能在汽车、船舶、机车、分布式能源等应用领域量化推广,力争走在全国氢能产业发展前列,成为国内氢能产业高地。

  (一)创新研发取得重要突破。依托重点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资源和成果转化平台基础,组建一批创新平台、检验检测中心、研发中心,推动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持续升级迭代取得较大突破,处于国际领先行列。

  (二)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机车、分布式电站系统集成以及核心零部件等产业链全面形成。

  (三)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力争培育一批在氢燃料电池整机系统建设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方面具有较强竞争力、国内领先的龙头企业。

  (四)加快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在公交、物流、海运、分布式能源等领域推广应用形成一定规模,逐步实现全产业链市场化、商业化运行。

  (五)加快建设加氢基础设施。建立审批政策法规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商用加氢站,在现有加油(气)站改建、扩建加氢设施,形成氢能供应网络,支撑我市氢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到2025年,在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等氢能核心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高价值核心知识产权,基本形成完备的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产业体系。培育5至8家产业领军企业,氢燃料电池整车年产能达到1000辆,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辆以上,氢能基础设施建设较为完善,氢能产业总产值超过400亿元,氢能源产业高地初步建成。

  到2035年,氢能产业关键技术与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拥有一批核心技术,成为国内氢能产业创新策源地和重要制造基地;氢能源基础设施完善,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机车、分布式电站等重点产业链条完整,形成创新能力强的千亿级产业集群,成为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增长点和支撑点。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规划编制

  1.编制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邀请国际知名咨询机构和我市重点单位共同编制《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研究基于我市创新和产业基础优势规划布局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机车、氢能电站、氢能小镇等应用场景。从应用链、科技链、产业链等方面全面统筹规划,开放合作,差异化发展。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目标和实现路径,提出系统打造鼓励产业发展的综合政策体系。坚持氢燃料电池整机装备制造、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智能网联等前瞻性技术方向,推进基础研究尽快实现产业化。

  2.加快启动总体规划和专题研究。专题研究成果在对总体规划形成重要支撑的同时,重点解决落地实施问题。先期开展国内外氢能产业发展趋势及大连重点产业领域选择、大连氢能及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突破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连氢能产业及基础设施布局、大连氢能产业示范应用场景、大连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大连氢能产业发展体制机制与政策等专题研究工作。

  (二)强化创新能力建设

  3.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机车、分布式电站整机成套装备集成以及高效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技术创新。组织实施一批氢燃料电池科技创新项目,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研发一批核心器件。积极开展石化产业副产氢纯化和高效电解低成本制氢、氢储运技术和装备开发;力争在新材料高压安全储运氢设备、储运氢设备压力检测和轻量化、高效液氢制备、高容量固态储运氢、氢能安全利用和分布式能源发电站应用等方面技术研究上取得突破。

  4.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和大连锅检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及行业龙头企业,搭建行业成套装备检验检测平台、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氢能研究机构落户大连。积极支持中科院大连化物所争建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推动氢燃料电池企业与氢能领域国际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合作,构建产学研用协同机制。

  5.强化氢能产业创新人才集聚与培育。积极引进高层次氢能创新型团队和领军人才。依托高校和各类研发机构,培养一批氢能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和应用检测等创新型人才。推动氢能领域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培养各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三)培育壮大氢燃料电池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6.重点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支持整车生产企业开发氢燃料电池汽车,积极引进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氢燃料电池乘用车整车企业,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港口物流等领域应用,以市场应用带动产业发展。

  7.加快氢燃料电池及发动机研发制造。发挥现有企业的先导和带动作用,实施一批氢能产业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电堆、发动机及动力总成产业化,逐步形成集群效应。

  8.提升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积极培育和引进氢燃料电池用空压机、氢气循环泵、高效催化剂、膜电极、双极板、增湿器、燃料电池升压变换器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鼓励氢燃料电池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建立紧密协作关系,推动氢燃料电池整车生产零部件配套本地化。

  (四)拓展延伸氢能产业链

  9.积极推进氢燃料电池船舶制造应用。充分发挥我市在船舶制造领域的产业基础优势,鼓励重点企业在公务船舶、港区作业船舶、内河船舶和渔船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船舶的研究,探索试点示范运营。

  10.拓展氢燃料电池基础能源领域应用。针对电力供应和储能调峰、应急救灾以及海岛、偏远地区设施、机场、城市大型综合体、未来社区等需求领域,探索相关氢燃料电池发电站成套装备推广及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在用户侧分布式能源领域应用。

  11.加快发展制储运加氢装备。鼓励引入国际知名企业,加快发展加氢机、控制阀组、氢气压缩机、液(气)氢贮罐等氢能配套产业。

  (五)强化设施建设和氢气资源保障

  12.着力推进加氢站建设。重点在试点示范公交线路、重载物流车线路、大规模作业机械车辆场地规划建设加氢站,在现有加油(气)站改建、扩建加氢设施,规划新建加油(气)站预留加氢功能规划空间。优先在产业基础好、氢气资源有保障、推广运营有潜力的地区建设加氢站,在全市逐步规划建立氢气供应网络。

  13.提升氢气供应保障能力。优先发展使用光、风、水富余电能制氢,引导有条件的发电企业利用富余电能电解制氢,充分利用、推进我市石化产业副产氢气资源提纯制氢。支持庄河市等清洁能源发电资源富集地区打造电解制氢基地,多渠道拓展氢气资源供应保障。加强氢气检测能力建设和监督检查,保障供氢质量。

  (六)引进培育龙头企业

  14.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引导我市氢能产业企业立足自身优势,加大成套产品、核心部件及制造设备的创新力度,培育一批拥有技术专利、具备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优势企业。

  15.招引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加强产业合作交流,推动我市与全球领先的氢能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广泛深入联系,积极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龙头企业。

  (七)开展“大连市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示范试点

  16.先期在高新区、金普新区开展应用示范试点。力争2020年在高新区、金普新区分别开通2条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公交线,建成2座加氢站,分别投入运营不低于15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金普新区投入运营不低于20辆氢燃料电池重载物流车。2021年起,全市各级财政采购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占新购进公交车比例不低于50%。通过示范试点引领带动作用,到2021年底,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力争达到300辆,建成加氢站不少于10座,氢气供应网络初步建成。

  17.港口物流应用示范试点。重点针对港口物流需求,推进氢燃料电池物流车、港区集卡、叉车等应用。到2022年底,建成加氢站1座以上,车辆应用规模达到20辆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氢能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引导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我市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成立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研究院、大连市氢能产业发展促进协会等机构组织,开展学术研究、技术联合攻关,举办产业发展论坛、展会等活动,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氢能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构建产业生态。

  (二)强化政策引导。研究制定资金扶持政策,由我市相关政府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协同组织实施,支持推动氢能产业发展。主要用于支持氢能整机装备、核心零部件开发及制造基地建设,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公共检验检测和研发平台建设,氢能产业生态建设等。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我市现有产业支持政策向氢能产业倾斜,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各地区每年更换或新增公交车优先支持采购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加快提升氢燃料电池汽车车检能力,完善上牌管理、营运管理鼓励政策、法规制度。

  (三)完善行业标准和审批机制。建立完善检验检测认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标准规范体系,推动我市优势产品、技术成为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加氢站选址建设、氢气输送、氢气存储、加注以及安全与消防等方面技术要求,建立相应审批机制。

  (四)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机车、分布式电站等产业链上下游产品实现产业化、市场化、商业化发展,大力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建立新的经济增长模式,释放生产力,为我市氢能产业上下游企业开拓市场创造商机。

  (五)扩大开放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托区域优势,进一步加强与日韩、欧洲等国家地区氢能知名研究机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经济交流合作,建立共赢模式和稳定合作伙伴关系,快速推进我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建设发展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大连与日本氢能产业开放合作水平,打造新时代大连对日本开放合作的新平台。

  (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落实制氢、储运氢、加氢、用氢等各环节主体安全风险意识,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建设氢能运营监测体系,实现储运氢设施、加氢站实时监测和预警。

  (七)积极做好宣传。加强氢能应用相关知识与技术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氢能认知度,促进氢能发展理念普及,形成有利于氢能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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